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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种不良行为清单”规范医疗专业人员在互联

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记者李恒)不得非法发布各类广告,以健康科普形式指导民众,不得通过直播等方式宣传、销售以商业为目的的药品、健康课程、健康食品等。不得夸大治疗症状或疾病的效果,更不得以“神医”、“神药”为名进行广告……国家卫健委等三部门11月7日发出通知,提出针对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行为的10项负面行为清单。 《关于印发医务人员网络普及健康科学不规范行为清单(征文)的通知》指出,医务人员不得发布与职务不符或者超出专业领域的内容。发布不存在的内容不允许任何经过科学验证的错误或不正确的内容,或者断章取义的专业指南、行业标准等。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理解。我们不允许您滥用人工智能技术或发布未经真实性或科学性批准或不包含有意义的人工智能生成的合成徽标的健康科学内容。此外,医疗专业人员将无法发布违反伦理、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内容,或者违反医学伦理的内容。为了吸引流量,我们不允许含有低俗、“围观”、煽情、夸张话题或其他不利于健康科普传播的内容。退休后,上述单位和地点信息不得用于互联网上的健康科普活动。近年来,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健康信息的重要渠道,优质信息不断涌现。健康科学内容已成为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的重要手段。国家卫健委将帮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以多种形式推动标准化健康科学在互联网上的传播,让人民群众获得科学准确的健康知识。通知强调,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健康科普传播账号注册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通过互联网向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宣传健康科学知识。必须加强对这些活动的管理和指导。非医务人员利用医务人员、工程师身份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要依法采取严厉措施。